L3级自动驾驶出事故该如何判定责任?深蓝汽车邓承浩表示:在自动驾驶状态下,责任由厂商承担

发布时间:2026-02-12 14:46:28admin

12月29日消息,此前工信部已正式许可两款L3级自动驾驶车型产品上市,这两款车型为长安深蓝SL03与极狐阿尔法S(L3版),这一举措意味着我国L3级自动驾驶的实际落地进程取得了重要进展。

日前,深蓝汽车董事长邓承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了长安深蓝L3级准入的具体过程。

邓承浩称,他自己曾多次前往北京参与答辩,长安汽车还有不少员工也都有过答辩经历。在全国范围内,参与L3级自动驾驶测试准入的企业数量达到几十家,其中进入上路通行试点阶段的有9家,而最终成功获得产品准入许可的仅有长安深蓝与北汽极狐这两家企业。

关于L3级自动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后的责任判定问题,邓承浩表示:当L3级自动驾驶车辆出现事故时,需要进行责任界定,需厘清责任归属是车辆本身还是驾驶员。

若车辆由驾驶员操控,责任则由驾驶员承担;若车辆处于自动驾驶模式,责任主体即为车辆本身,而车辆责任的最终兜底方是汽车生产企业与系统供应商。

未来,责任主体的划分将趋于复杂,涉及到一方车主及其车辆关联的企业、系统供应商,以及另一方车主及其车辆关联的企业、系统供应商。从这个层面来看,保险机制与交通法规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此外,关于L3级自动驾驶的成本问题,邓承浩表示,由于L3级自动驾驶的底盘系统与控制系统均采用冗余设计,我们下一代产品计划将成本增幅控制在3万元以内。

若L3级自动驾驶车辆的销量能达到百万辆乃至千万辆的规模,其成本增加幅度就仅为几千元。因此,核心问题仍在于法律法规何时会允许L3级自动驾驶车辆直接面向个人消费者(C端)进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