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神》“私服”运营者双双获刑,还需赔偿米哈游12万元!这起案件有了判决结果

发布时间:2026-02-20 12:37:06admin

今日,米哈游法务部发布消息称,李某某、陈某某侵犯米哈游著作权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已于近日作出判决。

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李某某因架设并运营《原神》游戏的“私服”,同时通过收取该“私服”的充值款项来获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电商平台“有铺猫”的运营者陈某某,因向李某某提供“私服”充值结算服务并从中抽取提成获利,其行为同样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最终,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同时被处以6万元罚金。陈某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1万元罚金。

同时,经法院调解,两名被告共赔偿米哈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2万元。

据了解,此前有玩家向米哈游举报侵权线索,指出有人搭建并运营《原神》的“私服”,还在QQ群里大量传播该“私服”的安装包,通过收取玩家充值费用来获取非法利益。

米哈游核实相关线索后,立即固定证据并向徐汇警方报案。警方调查发现,该“私服”的运营者是李某某,他在电商平台“有铺猫”开设了一家名为“一樂”的店铺,专门用于收取“私服”的充值款项。

“有铺猫”平台的经营者陈某某,在清楚知晓李某某是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运营“私服”时,依旧为其提供充值资金结算之类的服务,并且从中获取提成。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在2025年5月提起公诉,在此诉讼期间,米哈游也向法院同步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陈某某结伙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涉及网络游戏的计算机软件作品,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12万余元,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应予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