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抱怨自己在赵一鸣门店选购零食时,意外发现自己被现场直播了。
经了解,赵一鸣多家门店官方账号的直播间中,不少顾客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其从选购、排队直至收银台结账的整个过程都被直播记录了下来,其中甚至还出现了许多儿童,并且这些儿童的面部也未做任何打码处理。
赵一鸣官方客服对此解释道:“公司对于门店直播有着明确的画面规范要求,在展示店内环境的过程中,需避免清晰拍摄到消费者的面部。”
然而,不少网友发现自己的身影出现在直播间中,脸部被清晰拍摄下来,因此质疑在赵一鸣门店购物时毫无隐私可言,即便多次向对方反馈,情况也没有任何改变。
事实上,因门店直播导致顾客权益受损的情况并非首次出现。2024年12月,苏州法院就曾公开过一起相似案例:某火锅店经营者为吸引客源在店内进行直播,一名顾客途经店内过道时意外被摄入直播画面,该顾客以权益受侵为由将火锅店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定,未经顾客同意便在直播中公开其肖像,已侵犯顾客的肖像权。据此,法院判令火锅店老板向该顾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一项权利,具体表现为对自身肖像拥有再现、使用的权利,同时有权排除他人对该权利的侵害。在未获得肖像权本人许可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制作、使用或公开他人的肖像,不过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此外,《民法典》明确指出,隐私指的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状态,以及那些不愿被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与私密信息。对于他人的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通过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手段加以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