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根

票根

类型: 生活服务 / 版本: v2.2.5
更新: 2025-12-19 07:42:15

应用简介

票根是一款便捷的发票软件平台,它是专为全国各地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开具增值税发票而设的互联网平台。该平台的推出基于国务院三部委的共同部署,2017年交通运输部、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依托全国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及税务部门增值税新系统,通过升级收费系统,建设全国统一的发票服务平台,以实现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具。这款软件面向全国用户,打造便捷、可靠且专业的互联网电子发票平台,融合“互联网+税务”模式,专注于为用户提供通行费发票轻松快捷开具、发票分享转发、批量开票等功能。

软件功能

【我的ETC】具备添加、查看及关联发票抬头的功能,能助您便捷管理ETC卡。

【我要开票】 消费票、充值票,任意开。

【我的发票】 这里会详细呈现所有开票记录,同时还支持分享以及申请换票的功能。

【发票抬头】 要开票,即刻填写发票抬头。

票根使用说明

票根怎么开具ETC电子发票?

ETC增值税发票申请有两种途径:网站、票根 。

ETC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网址是:https://www.txffp.com/

票根注册绑定信息后申请。

我们以票根为例来演示开票流程。

一、注册登录

凭手机号码和验证码注册,并设置密码。

没有在发行方与ETC卡关联的手机号码可以注册。

密码需设置为8至20位,需同时包含数字与字母,且字母区分大小写。

您可以通过手机号和密码进行登录,若忘记密码,可借助验证码来重新设置密码。

二、绑定ETC卡

客户选定个人卡或单位卡,并确认发行方信息后,输入ETC校验信息(个人或单位)。

个人客户校验信息:

输入开户人名称

选择开户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护照(仅限外籍人士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军官证、武警警察身份证

输入开户人证件号码

单位用户校验信息:

填写ETC发行方预留的单位全称

填写部门/分支机构名称(选填)

选择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填写证件号码

注意事项

绑卡注意规则

绑卡验证信息

在客户绑定ETC卡或用户卡的过程中,发票服务平台会对客户所输入的信息和发行方预先留存的信息进行一致性验证。

在进行绑定操作前,需要对客户信息进行验证,具体包括在发行方处登记的开户人姓名、开户人证件类型、开户人证件号码以及开户人电话这些信息。

绑卡手机号无需与平台注册手机号一致。

绑定条件

同一手机号码能够绑定多张关联此手机的ETC卡,且可对应多个ETC客户。

每张卡仅能与一个账户进行绑定。若另一账户完成信息验证并成功绑定该卡,那么原注册账户内的这张卡片将被自动解除绑定。

在发票平台完成切换前已注销的ETC卡,无法进行绑定操作;而平台切换之后注销的ETC卡或用户卡,则可以办理绑定。

处于黑名单状态的ETC卡或用户卡,可以绑定。

一旦平台注册账号与ETC卡完成绑卡,就能查看该卡片的全部开票记录。

解绑规则

当个人用户或单位客户的开户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这四项信息中的任意一项出现变动时,ETC卡会自动解除绑定;若要重新进行绑定操作,需先对相关信息重新验证,之后再完成绑定流程。

按客户信息批量绑定卡片,按单卡逐张解绑卡片。

绑卡成功则会有提示,同时提醒进入下一步操作。

三、开票流程

第1步: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进入“我要开票”页面。

第2步:客户选择需要开票的ETC卡或用户卡。

第3步:客户选择开票类型(消费票或充值票),并依据所选的开票类型,对充值交易、消费交易(包含补交交易)进行单选或多选操作。

第4步:客户确认勾选的交易记录。

第5步:选择/确认/填写开票信息后,开票成功。

注意事项

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规定

(一)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以下两种:

左上角标注有“通行费”字样,并且税率栏次呈现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征税发票)。

左上角没有“通行费”字样,并且税率栏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简称不征税发票)。

(二)对于ETC后付费客户和用户卡客户的发票索取需求,其通行经营性收费公路的路段,可在发票服务平台获取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而通行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路段,则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三)ETC预付费客户可自主选择在充值时索取发票,或是在实际产生通行费用后再索取发票。

若在充值环节申请开具发票,可通过发票服务平台获取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出具的不征税发票;后续实际产生通行费用时,ETC客户服务机构与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再另行开具发票。

客户若在充值时未申请不征税发票,待实际产生通行费用后再索要发票的,其中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路段,可在发票服务平台获取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而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路段,则能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时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四)未办理ETC卡或用户卡的现金支付客户,暂时按照原有的方式缴纳通行费并索取票据。

(五)客户使用ETC卡或用户卡通过收费公路并支付通行费的,可在实际产生通行费用后的第10个自然日(若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挑选对应的通行记录来获取通行费电子发票;客户也能在充值完成后立即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充值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

(六)发票服务平台需留存通行费电子发票所对应的通行明细清单,以备查考。

更新日志

v2.2.5版本

更稳定、更优质,邀您一起体验。

应用信息

  • 文件大小

    49.05 MB

  • 应用语言

    中文

  • 开发者

    zl